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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件有落实 事事有回音第十次党代会期间的71件代表提案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共收到46件代表提案











  作为北京高校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试点高校,2006年,学校党委在第九次党代会上实行党代表提案制。2011年,学校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成立了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党代表联络和服务工作。党代表提案制是一项重要制度,是党代表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
  在学校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前,校党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党代表提案制度,成立了新一届党代会党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提案征集受理、审查立项、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
  在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期间,提案工作委员会共收到代表提案71件,其中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提案9件;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提案8件;文化建设相关提案7件;教风学风建设相关提案5件;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相关提案24件;学生工作相关提案5件;群团组织建设相关提案3件;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提案10件。
  对比学校近年来召开的工代会和教代会提案,两类提案的议题有一定共性,但侧重点各有不同。党代会提案具有总揽学校全局、虚实融合、战略宏观、前瞻性强等特点,与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高度相关;而工代会和教代会的提案以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为主。
  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党代会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批阅代表提案,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对通过立案审查的提案,由校党委讨论形成办理意见,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按照“交办、承办、督办、答复”的程序,交分管校领导和相关单位办理,逐条落实到承办单位,限时办结。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提案工作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调研,积极研究提出了处理办法。同时,提案办理部门注重及时与提案人沟通交流,听取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氛围。
  提案办理过程中,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全程督办,协调处理存在的困难,积极推进各项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对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案工作委员会有针对性地重点督办,增强办理实效。在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会后半年时间内,所有立项提案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切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提案工作委员会共收到代表提案46件。其中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提案4件;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相关提案5件;学科建设相关提案4件;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提案4件;教学工作相关提案5件;学生工作相关提案4件;文化建设相关提案5件;管理工作相关提案5件;后勤保障服务相关提案8件;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提案2件。
  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及时对提案进行立案审查,提出立案建议,向校党委报告。对经审查不予立案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视具体情况作为意见、建议或代表来信处理;对通过立案审查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按照规定程序,逐条落实到承办单位,限时办结。办理过程中,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提案办理完毕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向提案人逐一答复,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在下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上,重点汇报党员代表提案落实情况。
  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员代表可以通过个人或者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提出提议。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也将根据情况召开会议,研究党员代表提案和提议的办理工作。
文/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