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电子报

党委常委会议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本报讯 9月13日下午,校党委书记商志晓主持召开2016年第18次党委常委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唐波、向来生、王少华、王焕斌、张文新出席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问责条例》,与会领导交流了认识体会。一致认为,《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使党内问责更加制度化、程序化、系统化、规范化,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商志晓在讲话中强调,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问责条例》要求,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工作落实下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逐条对照《条例》规定的问责情形,深入查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与教育培训工作,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
  会议传达了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对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