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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扩大)举行“法治”专题理论学习





  本报讯(卢丽娟)5月22日上午,我校在B校区综合行政楼1015会议室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法治”专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由党委书记李继平主持。
  学习会上,党委副书记、院长郭庆义传达了省委书记彭清华来甘孜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党委宣传部部长王兆彪、院办主任陈阳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纪委副书记周迎春、审计处处长张小平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蒋超作了题为《宪法精神与宪法修改》的专题辅导。着重从宪法的内涵、宪法的精神、宪法的修改三个方面进行辅导。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内容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着重讲解了我国的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讲解了宪法精神:社会主义精神、民主法治精神、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精神、改革开放精神;梳理了我国宪法修改史,并对2018年宪法修改前后的内容进行了对比。辅导深入浅出、案例丰富、生动全面,对大家深入理解宪法,尊重宪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李继平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学校先后接受了巡视、审计工作,也正在进行制度的“废改立”,这都要求我们要有规矩意识,该请示的请示,该报告的报告,该集体研究的就要集体研究,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大家一定要心中有数。纪检干部这支队伍,要不断提高素质,严格把关。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学好监察法,集中学习之余,还要加强自学,提高运用,善于在学习中“悟”,并结合现实“悟”。学校章程是学校办学管理的“小宪法”,是学校现代制度建设的总纲,要严格按章程办事。四川民院身处康巴藏区,在政治进步、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良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明确定位,抢抓机遇,提升自己,全力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