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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规矩 细分工 多沟通 巧补位———山东理工大学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探索与实践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山东理工大学在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实践中,坚持“明规矩、细分工、多沟通、巧补位”,切实提升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师生执行力不断增强,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我国高校领导体制变迁的历史沿革建国以来,我国高校领导体制几经变迁。新中国成立后,受苏联高等学校行政首长“一长制”的影响,1950年6月颁布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确立高校实行“校长负责制”。20世纪50年代中期,国务院出台《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把高校领导体制确定为“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制”。20世纪50年代末出台的《高教六十条》将高校领导体制确立为“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制”。“文革”期间,高校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党委包揽一切。恢复高考后,教育部颁布了《新高教六十条》,指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85年中共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部分高校试行校长负责制。1990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96年中共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再次对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予以明确。199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这一领导体制。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强调这项制度在我国高校管理体制中的根本性、决定性和指导性地位。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对此又作出强调。
  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这一领导体制实施20多年来,为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促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和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二、正确处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四个关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是党中央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完善高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了重要遵循,高校贯彻落实好这一制度,需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好党委和行政的关系,这是该制度的核心所在。学校党委是领导核心,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主要行政负责人,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是一个统一整体,二者不可分割,是促进高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的坚强保障。
  二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这是该制度的根本所在。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个人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集体领导,重大事项须由集体研究决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好集体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三要正确处理好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关系,这是该制度的职责要求。党委和行政不能等同于书记和校长个人,也不能以分工明确割裂相互之间的联系。书记和校长作为党委和行政的领头人,既要分别履行好党委和行政工作职责,又要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协调配合、干事创业,既要荣辱与共、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又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负责。
  四要正确处理好遵循原则和探索创新的关系,这是该制度的发展必然。遵循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领导原则,更是刚性要求,在实践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和创新科学理念、工作方法、有效措施,实时研究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因时而新,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才能及时解决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根本制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不断提升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能力和水平。
  三、“明规矩、细分工、多沟通、巧补位”的探索和实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更好发挥其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坚持“明规矩、细分工、多沟通、巧补位”,健全议事决策、分工协调、沟通交流、监督制约等有效机制,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明规矩,就是要明白该遵循的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一致,只要把规矩弄清楚,就好开展工作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校的特有制度,也是我们办学治校必须遵循的首要规矩,这一制度对高校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的主要内容、具体职责、议事决策程序、会议研究事项和流程等等,都是党委和行政及其成员所必须遵循的规矩。我校坚持“把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不断修订完善《党委全委会议事规则》《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议题确定、决策程序等具体要求。我校坚持把学术的事情交由专家教授来处理,全部由专家教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权力机构,校领导不担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并全力支持其按照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评定、审议和咨询等职权。不断完善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专家论证和评估咨询制度,拓展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党委班子和行政领导遵循规律、明确规矩、科学把握、突出重点,政治站位不断提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优化,依法议事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二)细分工,就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分工明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完整、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需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协调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委作为学校的领导核心,党委书记是党委集体的班长,对党委决策和党委工作承担第一责任,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校长是行政主要负责人,尊重党委对学校行政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决策权,实施党委的决策并主持日常行政工作。学校各项工作千头万绪,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晰党委、行政职权范围,对于分工合作、协调融合、加强团结、促进工作至关重要。首先需要明确党委管什么、行政管什么,明确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职责,落实“分管即主管”“谁分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分工尽量做细,责任到人。其次是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每一项工作要明确由一位领导牵头负责,按照分工分头办,并明确协助的班子其他成员,要求牵头领导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勇于负责,协助的班子其他成员步调一致、出谋划策、群策群力,确保工作运转顺畅。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分管和联系的部门单位,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班子成员既围绕同一个目标、同一个任务,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工作规律研究,努力成为各自领域的行家里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达到领导带动、成员互动、整体推动的良好状态,更好地发挥整体效能。
  (三)多沟通,就是要尽量充分地进行交流沟通。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沟通,因为通常情况下,不论如何细分,工作边界都不会泾渭分明、毫无联系,因此党委书记和校长的经常性交流沟通,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的交流沟通,都是科学决策、达成共识、推动落实的重要环节。由于工作重心和职责不同,对于某项工作,书记可能认为是重点工作,而校长或其他班子成员可能认为是常规工作,反之,亦然。所以,要把各项工作有效推动、顺利开展,避免认识上的差别而造成不良后果,书记和校长就应带头多交流、多沟通,交换彼此的想法,努力达成共识。不仅党委书记和校长需要多沟通,还要打破党政之间的认识界限,副校长也要与党委书记多沟通,党委副书记也应与校长多沟通。要运用好交流沟通这一法宝,党委与行政要主动加强日常沟通协调,经常“通气”;加强和规范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班子成员定期报告各自分管领域的工作情况,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相互点评,明确不足与努力方向,努力营造团结共事、心情愉悦的和谐工作氛围。师生是办学的主体,事关改革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密切与师生的沟通交流。我校对管理服务队伍提出“爱师生、有活力、敢担当、懂规律、守规矩”的要求,坚持把师生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凡与师生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通过教代会、学代会、座谈会、开设专栏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建议,寻求“最大公约数”。广开建言献策渠道,完善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与学生面对面、“连心桥”微信群等平台,认真倾听广大师生心声,主动关心师生的切身利益,切实解决师生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四)巧补位,就是以各自的方式进行巧妙的补位,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巧补位,并不只是简单地暂时代理缺位一方的分管工作,代替其出席或召集有关会议或活动、处理相关事宜,而是要讲求科学、讲究艺术、讲用技巧,补位要“巧”,既不越位,又要到位。作为学校党委书记,如果发现校长或有些行政事务做得欠缺,书记不是全揽过来替代校长去做,而是要用书记的方式,先和校长及分管领导沟通提醒,若有必要,再进一步通过约谈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方式进行补位。校长也是一样,发现党委书记或有些党建工作做得欠缺,就要用校长的方式补位,首先了解情况,与党委书记及分管领导交流沟通后,通过约谈或召集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会议的方式,来推动工作进行补位。高校的二级学院也是一样,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也要加强沟通,相互补位,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衔接、无缝对接。为有效避免因领导工作缺位造成工作延误,保证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实现工作的无缝对接,我校制定了《校领导工作补位实施办法》,实行校领导工作补位制度,坚持分工负责、履行手续、主动沟通、积极配合、落实责任的原则,明确工作补位的具体情形和程序要求,界定了补位期间代为履职的工作事项和内容,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的中层领导干部也参照此办法,及时对学院工作进行补位,切实凝聚起推进事业发展的更大合力。
  面对新时代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我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地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落实到位,为早日建成有特色、高水平、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本文刊登于2018年8月13日《领导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