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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证”诞生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眉山市获悉,121日,该市东坡区复兴乡艾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在国家农业农村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系统成功赋码,获得了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开出了全市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这标志着东坡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式具备了“国家号”的“身份证”,获得了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也标志着东坡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悉,2017年《民法总则》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为落实《民法总则》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经过不断努力,农业农村部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启用了组织登记证印制标准,并开通了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拥有这张“身份证”,复兴乡艾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依法具备了特别法人地位和市场主体地位,与此同时,还可以开设银行账户,为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成员收入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为当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树立了模板、作出了垂范。

据介绍,东坡区自列入全省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区县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各乡镇(街道)积极行动,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已于2018年底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清产核资数据录入系统的工作。该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区将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握工作重点,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成立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量化等相关工作,确保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陶广汉 王丽霞 曾旭 朱俊星 本报记者 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