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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和创作的责任一样重大

     校对是出版行业各专业人员的入门课。随着出版节奏的日益加快、出版形态的多元化,在出版工作实践中本应加强的校对功能在实际运作中却逐渐被边缘化,诸如编辑作业替代校对作业、减少校次、弱化校对流程、过度依赖校对软件等现象,在出版工作现实中比比皆是。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校对题答题中呈现出的种种问题,恰恰是审视专业教学和出版实践的一面镜子,从中我们可以一窥编校工作中的技能缺失点、教材编撰是否合理、教学培训效果的优劣,以及编校人员的基本素质,从而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应对新形势下出版物校对要求进行教材的补充编写,并有效地对编校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

1 、知识缺陷较多,质疑过度

    校对是一项兼具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工作。编校人员可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质疑、修改稿件中的错误和不当之处;只是任何修改和订正都需在原有稿件的内在制约和逻辑脉络之下进行,不能脱离原稿进行任意或非理性的生发。初、中级校对题考查的校对方式和校对能力有异,然而都应遵循上述主动性与被动性原则。要敢于质疑,却不可处处质疑。在答题中考生主动过头、质疑过度的例子随处可见,原稿中原本无误的表达往往被任意篡改,词意、句意、文意必然受到影响,甚至“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从考题设计层面看,初、中级校对题在校对方式上各有侧重,存在较大差异。初级校对题要求对照原稿进行对校,中级校对题则无原稿,直接对校样进行通读,两者在功能上大体相当于校异同和校是非。初级考生要特别注意校样与原稿的不同之处,同时也不能忽略原稿可能存在的差错,近几年题目中均设置了少量原稿错误。中级考生则要依靠个人的知识储备、语言文字能力等查找校样中的字词、标点、格式等各类差错。

    纵观历年的校对题,错别字、颠倒字、漏字、多字、字体、接排、另行、行距、破折号、百分号、量和单位等都属高频考点,细心加上平时训练不难掌握。校改校样毕竟不同于原稿加工,不须对表述语言进行润色。所以,校对题中有些差错类型基本不会涉及。即使校样中出现一些不常用的表达形式,如果不属于有违规范的硬错,就不应更改。如果考生对某种表达方式仅怀疑有误,而没有充分把握予以确定,可以质疑,但绝对不能擅改。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擅自篡改校样的考生还不少。如“呼出的热气在朔风中瞬间化为一缕缕飘逸的白烟”一句中的“飘逸”,在原稿中为“飘曳”,用词恰切,应该按照原稿校改,却常被考生篡改为“飘摇”、“飘散”等;“苍茫的雪野、晶莹的雾凇、宁静的白桦林”中的“苍茫”、“晶莹”、“宁静”等修饰性词,常被想当然地篡改为各种形容词。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说明考生要不断扩大词汇量,提高对语言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要强调的是,在如今编校一体化的趋势下(尤其是在数字化编辑条件下,校对工作已日益与编辑工作中的文字处理作业相重合,这一特点在网络出版、数字出版等新型出版形态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愈加需要编校人员具备“校是非”的能力。质疑过度,一方面反映出对校对基础技能的掌握不够自信;另一方面则反映出日常校对工作的编辑化应用不足,知识盲点和缺陷较多,综合性知识的汲取能力亟待加强。前者通过强化练习可最大限度地予以规避,而后者尚须在未来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升。

 

2、校对符号使用不规范

    校对题考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能否规范使用校对符号。总体上来说,考生答题中的不规范情况主要集中在:引线穿越字里行间、文中校改处在版心外无标注、校对符号的选用不当等。其中,最后一种情况较为突出。

    校对符号系统中,功能和形态两两相对的符号有不少,如接排和另行符号、加大和减小空距符号、左右移符号等。此类符号普遍对考生造成了困扰,属最易混淆并错用的类型。

    还要注意的是,若同一错处可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校对符号进行校改时,要选用其中最合理的符号。如“方体微字”应改为“字体微方”,“方”与“字”二字须对调位置。此时可选用对调符号,也可分别用改正符号进行校对,甚至可用任意转移符号进行标示。很显然,直接用对调符号更为清晰、简便。

     熟练使用标准化校对符号是编校人员的基本功,不仅要会用,还要做到规范运用,保证校样清爽、明晰,提高出版效率。

 

3、说明性文字表达随意,欠精准简洁

    在长期的实践中,校对学科已累积了一系列标准化符号,而某些较为主观性的表达无法用程式化的符号完全替代、表意,如质疑原稿或使用说明符号时,常需与说明性或指令性文字配合使用。

    说明性或指令性文字无固定语词标准,却有其约定俗成的表达模式。一般来说,应尽量避免口语化、通俗化,以客观、简练、精准为原则。考生此方面的技能明显不足,同一差错,使用的说明文字可谓五花八门。如“这项新技术与太阳能”中的“技术与”三个字应由黑体改为宋体,规范的文字表述为“改宋体”,有些考生则用“去除黑体”、“与全文字号一致”等,意义大体相同,却不够精练准确。质疑原稿时则应尽量委婉,口气谦卑,如“此处似应为……”、“似有误”、“请再酌”,等等。

    考生也常常因为对个别标点符号的认知错误而选用不当文字,如“-40℃”有误,应改为“-40℃”。因手写体不易区分,需标注说明性文字“半字线”或“减号”、“负号”,而不少考生却或根本不做说明,或标“一字线”。类似的情况也常见于破折号。

    汉语语境中,智能校对还无法完全代替人工校对,掌握一套简洁明晰的文字术语亦是编校人员的必备技能,现有培训教材较少涉及于此,考生须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

 

4、忽略形式方面的差错

   出版物上的形式差错包罗万象,一道20分的题囿于篇幅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校对题中较少设置复杂的格式差错,一般不外乎字空、行空有误,字号、字体有误,左缩、右缩有误,标点符号形体不规范,量和单位符号的大小写、正斜体不规范等简单差错。然而,此类形式方面的错误常被考生忽略,甚至有些几乎年年都在考试中出现的考点,如引号、书名号、破折号、连词符、量和单位的使用等,都成了失分的重灾区。

    事实上,上述差错类型在实际出版流程中要复杂得多,特别是基于数字化的出版形态,由于格式转换等因素影响,错误的形态更加多样,校改的难度更大。这就要求编校人员坚持校对的精细化操作,在关注文字表述正确与否的同时,明辨各种字符形式和版面形式的规范与否。

 

5、结语

    近年来,出版物编校质量的下滑已成不争事实。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不可一概论之,但与校对环节的薄弱难脱干系。鲁迅曾指出,“校对和创作的责任一样重大”,斯言可谓大哉!无疑,历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校对题堪称对从业人员的某种激励与提醒,虽言抛砖,实为引玉。

节选自《科技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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