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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问答中“系党总支和系行政主要是划分职责范围,强调既有分工又要合作,共同做好工作”的规定要求,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院(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学报编辑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⒈ 学报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党支部书记(由学报编辑部副主任担任),副书记、编辑部主任,文科、理科、工科3个编辑室主任。
⒉ 学报编辑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原则为
  民主集中制。
⒊ 学报编辑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
  ① 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措施。
  ② 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贯彻实行新闻出版署的有关文件、政策。
  ③ 研究学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文科、理科、工科3类学报的正常出版。
  ④ 及时发现并通报学报出版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学报的印刷质量和学术质量。
  ⑤ 学报积极组织迎评,在和全体编辑人员商量的基础上参加各级各类有关优秀期刊,期刊方阵,优秀学报论文的评比活动。以及每年对各类期刊的年审。
  ⑥ 在文科、理科学报已成为核心期刊的基础上,研究工科学报更上一个台阶的各种措施以及申报英文版学报的各种准备工作。
  ⑦ 研究创收及经费开支的问题,并组织每年对财务的审核。
  ⑧ 研究本单位人员晋级、职称、奖惩、进修、年终考核等问题。
  ⑨ 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编辑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等问题。
  ⑩ 研究学报工作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
4.学报编辑部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确定
  ⒈ 会议议题由党政领导协商确定。
  ⒉ 会议的内容提前通知相关成员并做好议事准备。
5.学报编辑部党政联席会议的召开
  ⒈ 根据议题内容,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⒉ 出席会议成员每次都出席,不能有缺席情况。
  ⒊ 必要时,有关会议如年终考核、分配等可请工会组长列席。
  ⒋ 议事时,凡涉及到与成员当事人有关的内容,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⒌ 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6.学报编辑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⒈ 坚持一事一议程序,由提出议题成员作介绍。其他成员根据各编辑室的实际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⒉ 意见不统一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由主任或书记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⒊ 对重大问题的不同意见,可暂缓作决定。经充分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讨论。在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议问题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⒋ 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不得泄露,违者追究纪律责任。
  ⒌ 对会议的决议,各相关编辑室相关人员应认真组织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⒍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必要时要向学校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⒎ 本规则自即日起施行。

 

原文来自:http://xuebao.njnu.edu.cn/Docs/bjbzd/details.aspx?documentid=154